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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辐射监测:放射性三废、环境电磁波、r核素分析 |
B. |
建筑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氡气、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氨、土壤氡 |
C.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变电站、高压输电线;微波发射台;移动基站;电视发射台;伴生矿;直线加速器;辐照中心。 |
D. |
建筑工程土壤氡浓度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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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直属广东省环保局,是从事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监测、研究和评价的专业机构,并受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全省辐射环境进行监督性监测,是广东省唯一具有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
(持乙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深圳分部是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在深圳的特设机构,负责深圳地区电离、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中心拥有高素质的监测、研究、评价、防护和管理等技术人员,现有高级工程师 9人,工程师13人,其余各类技术人员16人。中心设有监测室、分析室、信息评价室、质量保证室、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室等七个科室。
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深圳分部是为了长期监测大亚湾核电站周围辐射、海水等环境质量而于一九九○年组建起来的。设有办公室、辐射监测室、非放分析室等专业技术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人,行政上受中心领导,技术上受中心支持。已建成实验室
600余平方米,现有辐射防护、放射化学、环境工程、化学分析等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6名,其中,研究员1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2人。各类仪器设备20余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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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担全省环境辐射监测和研究。
- 承担大亚湾核电站厂外辐射环境监视性监测、定期上报监测报告。
- 承担联合国国际监测系统放射性台站监测任务。
- 承担全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 承担全省民用核设施事故应急监测指挥中心(陆上组)指挥和监测任务。
- 参与全省辐射环境(含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管理工作(部分执法权)。
- 指导市、县两级环境辐射骨干理论培训任务。
- 承担全省指令性和重大项目环境辐射监测、评价工作。
- 完成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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